唐山6名确诊病例次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唐山市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

2月13日唐山路南区密接者王某某行动轨迹公布

〖壹〗、近期杨某多次乘坐公交车,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2月6日16:30左右从唐山站西广场乘坐84路公交车 ,17:30左右在和泰里下车,步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贰〗 、唐山市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2月12日晚 ,我区接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涉及2月6日K1452次5号车厢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接协查函,经确认,王某某的同乘密接孔某某系我区居民 ,近来已被唐山市海港区作为密接集中隔离管控。

〖叁〗、为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2月6日6:33由昌图县乘坐K1452次列车于16:22到达唐山站,16:30前往唐山站公交站 ,17:00乘坐城际1路公交车,于18:15到达曹妃甸区工业区蓝海嘉苑站点等车,19:30乘坐公司车辆达到曹妃甸区十一加首实大厦西楼宿舍 ,后无外出 。

唐山路北区密接者同空间接触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壹〗、月7日19:00左右自驾去八方购物中心 ,在八方购物中心西门口入口储物箱对面处照相,随即去八方购物中心超市买奶粉 、鸭翅、山楂卷。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23:26到达唐山站 ,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贰〗、为寻找黎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4日12:30由南京南站乘坐G1228次列车 ,于18:01到达唐山站 。出站后在东广场乘坐出租车回家。3月15日8:30于茂华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在中环广场下车。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该居民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落实管控措施 。

〖叁〗 、路北区疾控中心接到石家庄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中提及北京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于7月26日至28日在石家庄某学校培训,我区6名人员与郭某某同一时间参加了培训 ,为次密切接触者。

〖肆〗、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黑子鞋 ,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 ,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 。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伍〗 、月19日10:30张某某带秦某某去眼科医院四楼手术室门口等候,10:50拆线 ,11:00左右自驾回家。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以上3名密切接触者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落实管控措施 。

8月5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冯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

8月1日唐山路北区6名次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薛某某,男,于2021年7月29日8:11到石家庄高铁站 ,乘坐G1240次列车返回唐山 ,11:34到达唐山站,从东广场出站口打车返回家中。7月30日10:15步行至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之后步行回家。

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次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3月3日14:06由石家庄乘坐高铁G1216,17:22在唐山站下车,打车回家 。3月4日17:30左右自驾车去八方购物中心 ,在八方购物中心买米面,之后自驾回家。

为进一步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8月1日去乐钢商务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 ,19:57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8月2日约19:00在厚厨烧烤店外就餐,停留时间约1小时 。8月3日上午 ,去乐钢酒店附近薛记熟食小吃店购物,10:40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为进一步寻找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7月26日9:50自张家口“下花园站”乘坐“张家口—唐山 ”大巴车于14:40到达唐山长途汽车西站 ,15:15乘坐唐山—海港开发区客车回家,期间全程佩戴口罩。7月27日至7月31日一直上班,每天往返于家与单位之间 ,未去过超市、市场等场所 。

12月6日唐山迁安市发布密接者李某行程轨迹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迁安市防控办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接李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12月6日00:47分,我市接到协查函,函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列车同车厢人员李某 ,近来在我市。

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行程轨迹:4月24日14:36左右从5号门进入吾悦广场,14:38左右到14:39左右去1层的耐克店停留1分钟左右,14:48左右乘扶梯进入5层COCO奶茶店买奶茶 ,停留2分钟左右,15:05乘扶梯从2号门离开,15:06左右去吾悦广场后面忒儿街逛了一圈 ,15:10离开。

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 。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 ,22:00左右到站后 ,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天津确诊病例同车厢人员李某某 、孟某某有相同活动轨迹人员的紧急通告2022年2月12日晚,我市接到天津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提及我市李某某 、孟某某 ,为天津市西青区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2月6日从辽宁绥中方向乘坐k1452次列车5车厢的同车厢人员。

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 ,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8月3日返回迁安市,并在迁安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3月17日唐山路北区密接者黎某行程轨迹公布

为寻找黎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4日12:30由南京南站乘坐G1228次列车 ,于18:01到达唐山站。出站后在东广场乘坐出租车回家。3月15日8:30于茂华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在中环广场下车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该居民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落实管控措施。

确诊病例:黎某,男,居住地:阳春市春湾镇新明村委会东风村 ,为11月8日报告的确诊病例的丈夫 ,11月8日落实隔离管控,11月10日核酸检测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